目前已转会快船的科怀·伦纳德在6月份的时候曾将 Nike 诉上法庭,称被大家熟知的包含了 K、L、2 的“大手”logo 是2011年他亲自用纸和笔画出来的,Nike 无权对其进行版权保护,而他目前已转投 New Balance,“大手” 的使用权也该属于自己 。
在这个案件还没有处理结果之时,近日,Nike 对伦纳德提起了反诉。称伦纳德涉嫌侵犯版权和欺诈行为,“大手” logo 的想法是伦纳德提供的,但最终版 logo 与他原本的想法相去甚远,更何况这个 logo 在2014年就已经提交了版权所有。
两边各执一词,也是让吃瓜群众有点迷惑。最终“大手”的商标到底会属于谁,这部“维权”大剧什么时候会落幕,可能还需要时间来解答,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继续留意下事件后续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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